===== Page 1/5 ===== 中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杭州鲜活万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96609502K 联系人:郭鑫 联系方式:1582445044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509号杭港科技大厦四层440室 乙方(中介方):杭州万物有灵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KDLRJ4J 联系人:蒋家宁 联系方式:1864185955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杭州科技城宝龙广场 2幢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 中介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中介服务事项 1.1乙方为甲方的【着迷星球 X敦煌美术研究所】项目推荐合作方(即【择 珂(上海)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提供相应中介服务,具体合作事项由甲 方与乙方推荐合作方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应的合作协议。 第1页共5页 我有照分 ===== Page 2/5 ===== 1.2中介成功是指:服务期限内,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方达成交易井签署 相关合作协议。 第二条 中介服务费用 2.1 乙方中介成功的,甲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用,费用标准为:项目金额x 佣金比例。 佣金比例:双方确认为【40】%(百分之【肆抬】)。 项目金额:特指就【着迷星球 X敦煌美术研究所】项目,甲方与乙方推荐 合作方签订的具体合作合同的总金额。 2.2 中介服务费用付款时间:甲方收到乙方推荐合作方支付的项目款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2.3账户及开票信息: (1)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杭州万物有灵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创园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银行账号:571915834410601 (2) 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鲜活万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30106596609502K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509号杭港科技大厦439室 注册电话:0571-28805920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蒋村支行骆家庄分理处 第2页共5页 ===== Page 3/5 ===== 银行账号:2010 0009 4185 322 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发票(税率:6%),否 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应配合参与和乙方推荐合作方的沟通、谈判、签约事宜。 3.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中介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3.3 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中介方,并可以在不违反保密约定的 情况下向第三方介绍甲方项目的相关情况。 第四条 保密 4.1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及甲方 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 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 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该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2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 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款项万分之五的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 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款项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未支 第3页共5页 ===== Page 4/5 ===== 付的款项仍需支付。 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一方如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 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改正。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 日起,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违约方未于合理期限内改正的,其性质构成根本 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本合同所指“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客户提出的赔偿、 第三方违约金、赔偿金、为维权而支付的法院案件受理费、担保费、保全费、律 师费、差旅费、公证费、评估拍卖费等合理费用。 第六条 通知与送达 6.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及文件均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含 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微信,具体联系方式见本合同约定的各方联系人);上述联 系方式(含联系地址)可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6.2 本合同当事人中任一方的联络方式发生变更,均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若 因当事人一方通知迟延出现严重后果并造成对方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的解释以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为本合 同之目的,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第4页共5页 ===== Page 5/5 =====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各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8.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 补充协议为准,但本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除外。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長人警緊使開(動): 6c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工(签字 技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第5页共5页 100200 成州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