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合同法务辅助分析（第12-16份：电视淘宝屏销宝年框）

处理时间：2026-06-07T11:27:43

> 说明：以下为基于扫描件/OCR文本的法务辅助分析，不替代执业律师意见。签署日期、印章、客户主体、金额、曝光量等字段需以PDF原件人工复核为准。本文不列示银行账号、联系人电话、税号等敏感字段。

## 一、本批合同概况

本批5份均为《电视淘宝“屏销宝”技术服务协议-年框版》，服务方/电视淘宝指定授权主体为杭州华数智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客户主体OCR疑似为杭州万物有灵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均需人工核对签章页。

| 编号 | 店铺/品牌 | 套餐 | 合同价（OCR） | 承诺曝光量级（OCR） | 服务周期 |
|---|---|---|---:|---:|---|
| LC-20260607-012 | 菁华旗舰店 | V2 | 600,000.00元 | 约1,306万次 | 2026-01-01至2026-12-31 |
| LC-20260607-013 | arfum 纺优美旗舰店 | V1 | 300,000.00元 | 约627万次 | 2026-01-01至2026-12-31 |
| LC-20260607-014 | arfum 纺优美旗舰店 | V1 | 300,000.00元 | 约627万次 | 2026-01-01至2026-12-31 |
| LC-20260607-015 | la 官方旗舰店 | V2 | 700,000.00元 | 约1,522万次 | 2026-01-01至2026-12-31 |
| LC-20260607-016 | la 官方旗舰店 | V2 | 600,000.00元 | 约1,306万次 | 2026-01-01至2026-12-31 |

## 二、总体结论

**风险等级：中高。** 合同属于电视淘宝屏销宝年度技术服务/广告投放框架，金额较高且多数为一次性预付。文本对电视淘宝免责、单方调整、终止和责任上限较有利，对客户方存在明显履约保障不足风险。

## 三、主要风险点

1. **付款前置、退款/赔偿保障弱。** 附件约定在2025-12-31前一次性付款，但若电视淘宝未达承诺曝光，文本主要约定“后续活动补齐”，未明确现金退款、违约金或服务费减免机制。
2. **责任上限明显偏低。** 协议9.4约定任何情形下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远低于30万、60万、70万元的服务费。
3. **电视淘宝可单方调整规则。** 协议允许电视淘宝随时修订协议内容和技术服务规则，用户继续使用即视为接受。
4. **电视淘宝可提前10日单方无理由中止/终止。** 对客户年度投放计划稳定性不利，应要求明确已付款服务的退款/替代资源/赔偿安排。
5. **曝光数据确认窗口短。** 曝光量以淘宝后台统计为准，数据发布后30天内无异议即视为真实有效；需要建立每期投放数据留痕和复核机制。
6. **客户侧责任较重。** 商品/服务合法性、知识产权、第三方投诉、店铺资质、商标授权等均主要由客户承担，需确保品牌/商标授权链路完整。
7. **版本/重复性需核对。** 第13与第14份均为纺优美旗舰店30万V1方案，业务内容高度相似；第15与第16份均为LA官方旗舰店V2方案但金额/曝光量不同（70万/1,522万 vs 60万/1,306万），需确认最终有效版本、是否存在替换/补充关系，避免重复付款或台账重复确认。

## 四、建议处理

1. 签署或付款前，要求补充确认：未达曝光时的退款/抵扣/补投期限、补投资源规格、逾期补投违约责任。
2. 将2万元责任上限排除适用于：已收服务费退还、故意/重大过失、知识产权侵权、数据造假、未按约提供核心资源等情形。
3. 对电视淘宝单方终止条款增加：已付款未履行部分按比例退还，且不影响客户要求补偿实际损失。
4. 建立投放验收表：每期活动名称、投放时间、资源位、曝光量、后台截图、异议截止日、对账确认人。
5. 对纺优美两份、LA两份做版本确认：标注“最终签署版/作废版/补充版”，并在付款审批中只依据最终有效版本。
6. 涉及品牌商标授权附件时，核对商标权属或转授权文件，避免因品牌标识授权不足引发赔偿。

## 五、需人工复核项

- 签章页客户主体全称、签章日期；
- 各附件金额、曝光量小数点/千分位，尤其“1.306/1.522”应按原件确认为1,306万/1,522万或其他口径；
- 第13/14、第15/16之间是否为重复扫描、替换版本或不同执行合同；
- 是否已经实际付款及发票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