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 20260527 甲方:杭州秘色破茧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EN79YQ5G 联系人:朱潇潇 联系方式:1373557461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韵路66-78号111室 乙方:博航手信(福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MAKBDWYR9U 联系人:陈昭 联系方式:18359360330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勤学路2号建发缦云20幢905室 鉴于乙方由于为甲方提供服务需要,知悉、持有甲方的秘密信息,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明确乙方的保密责任,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第一条 秘密信息的范围 1.1甲方的秘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方披露给乙方的相关业务或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限形式,凡涉及到甲方及甲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图库、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VI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现行及拟申请的VI图标,标志,形象,打样产品、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涉及甲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以及甲方的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该“保密信息”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1.2甲方对本协议中所述的秘密信息拥有全部权利,乙方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承诺不利用这些成果作为自有的资源加以利用或为他方进行生产、经营提供帮助。 1.3因上述保密信息与甲方的经营密切相关并能给甲方带来相应的价值及竞争优势,甲方对上述信息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合理的保密措施,并在协议签署时告知了乙方,乙方同意遵守相应的保密义务及措施。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乙方在服务期间,愿遵守甲方作出的任何保密规定、制度;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确保其持有(知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不被泄密。 2.2乙方对于服务期限内产生的秘密信息及其载体、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秘密信息及其载体,乙方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保密工作,防止秘密信息因保管不当被泄露。 2.3除了为甲方履行服务合同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学术交流、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信息,也不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2.5乙方如发现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6乙方须把对保密信息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代表或员工的范围内。 第三条 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自本保密协议签署之日起,在甲乙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解除后一直有效,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合法公开。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 4.2甲方为追究乙方责任而支付的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全部违约追究成本亦应当由乙方另行承担。 4.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6.1本协议未及事项,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6.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