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约主体区分规则

## 用户确认
本项目目前是同一个合作供应商/合作对象下，曾使用两个我方签约主体签署相关协议与订单：

1. 万物有灵：部分早期产品/订单由万物有灵签署。
2. 秘色破茧：部分产品/订单由秘色破茧签署，后续主要使用秘色破茧签署。

## 台账处理规则

- 所有合同、采购订单、补货记录必须保留“我方签约主体”字段，不得把万物有灵与秘色破茧混成一个主体。
- 产品累计采购数量可以按产品合并统计，但合并后仍需保留来源合同、合同日期、签约主体、供应商。
- 同一产品跨万物有灵与秘色破茧出现时，标记为“跨主体延续/补货候选”，后续需结合产品名称、规格、材质、图样和国博渠道资料确认是否同一 SKU。
- 后续新增合同默认优先检查是否为“秘色破茧”主体；如文件名或正文主体不一致，以正文合同抬头为准，并在问题清单中标注。

## 当前接收文件中的主体初判

- 万物有灵：文化产品合作协议（下游）-20260115、附件订单采购合同20260115V1、附件订单采购合同20260416、附件订单采购合同20260428。
- 秘色破茧：文化产品合作协议-2026527、文化产品合作协议-20260410_主体替换、附件订单采购合同20260527、4月订单采购合同20260428-5款、6月2款订单采购合同、保密协议。
- 已移除待新版：旧版《6月订单采购合同.docx》因误把“钱袋子杜邦纸包”放入秘色破茧主体，已按用户要求从当前台账源文件中删除，等待用户提供更新版。
- 特别规则：钱袋子杜邦纸包归在万物有灵主体下；秘色破茧与四川极深奇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其他产品；万物有灵与四川极深奇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钱袋子杜邦纸包。
- 待复核：文件名无主体或主体不清时，以正文甲方/乙方为准。
